李小龙是在*之前,在外国知名度最高的华人,他在上世纪的美国打出了名堂,让外国人进一步认识了中国,认识了中国功夫,弘扬了中国的文化,也让许多外国人撕掉了心中对中国人一贯的“东亚病夫”的标签。
李小龙在好莱坞拍摄的动作片风靡一时,观众纷纷被荧幕上那个出拳踢腿快如闪电的动作,出拳前摸一下鼻子的形象给深深吸引,留下了诸如《猛龙过江》,《唐山大兄》等经典作品。
这样一位闻名全球的超级影星,他的武术师傅,咏春拳的发扬者叶问,却预言李小龙是一个短命的人,作为李小龙的师傅,叶问和李小龙有着很深的师徒之情,绝不会无故恶意诅咒自己的徒弟。可是叶大师的话最终竟然一语成谶了,李小龙在他年仅32岁的时候就意外去世,那叶问是怎么看出来的呢?
一、童星出道展露锋芒
李小龙原名李振藩,年生于美国加州的旧金山,出生后第二年即返回香港,作为美籍华人的他却是从小就体弱多病,父亲为了让他强健体魄,在他7岁时就教他打太极拳。由于当时的香港还在英国人统治之下,且大陆不断有人前来,当地形势较为复杂,少年李小龙多次转校。
年幼的李小龙很快就展现出了自己的演戏天赋,据说他只有3个月的时候就在《金门女》中以童星身份亮相了。13岁到15岁期间,他先后参演了《苦海明灯》,《慈母泪》,《孤星血泪》,《雷雨》等作品。
他15岁因参与一次学校里的帮派冲突,结果被打败受挫,于是他找到了当时在香港的叶问,拜他为师,请他教自己咏春拳。他一开始觉得咏春单调,随后在一次冲突中,使用咏春的招式将对方击倒后,瞬间来了成就感,从此更加勤快努力地训练。
他并不拘泥于咏春的训练,还有洪拳,太极,谭腿,少林拳脚,白鹤拳等各种门派招式,全都让他很感兴趣。在他眼中,拳脚功夫不分高低贵贱,每一种都有它各自的优点,如果能取其精华,融会贯通,势必会产生更强的效果。不久后,李小龙于年获得香港校际拳击少年组的冠*。
二、声名远扬于全球
后来他又回到了美国,在美国他不仅开了自己个人的武馆,同时还将原来所学的咏春和各大武术的优点进行了整合,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流派,李小龙后来将它命名作截拳道。随后在美国参加了多场比赛并获奖。此时李小龙对中国功夫的领悟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,之后他又在《蝙蝠侠》,《青蜂侠》等美剧中参与了客串。
随着李小龙的4部动作片《唐山大兄》、《精武门》、《猛龙过江》、《龙争虎斗》先后上映,瞬间轰动了国际影坛,其本人在影片中表演的中国功夫瞬间引起广泛好评,李小龙也因此瞬间在国际上声名鹊起。
天有不测风云,所有人都不会想到,这个事业正值巅峰,冉冉升起的影星,却突然在年7月20日那天,参演他的下一步电影《死亡游戏》的时候猝死,年仅32岁。这个消息震惊了全世界,人们纷纷为这个天才影星的陨落而唏嘘不已。
李小龙死后,《死亡游戏》被重新另找人来补拍,补拍版于年6月8日上映,美国洛杉矶把这一天定为“李小龙日”,由此可见李小龙的影响力有多大。而当年他师傅叶问的预言也真的成真了,李小龙真的就英年早逝。
三、叶问师傅预言成真
原来当年李小龙还在叶问手下学咏春的时候,有一天叶问来巡视自己弟子们功夫训练的进度。此时李小龙正在努力训练,进步显著,可叶问并没有对此感到欣慰,反而长叹一声直呼可惜,在一旁的徒弟觉得很奇怪,问师傅为何长叹。
叶问回答他说“这孩子虽然天赋异禀,且比其他人都要努力刻苦,可惜却活不长久,恐怕年纪轻轻就会英年早逝啊”!徒弟听了十分惊讶,看着在一旁矫健得挥拳踢腿的这位师弟,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师傅说的话为真,就问师傅是从哪里看出来的。
叶问回答“你别看这孩子现在精神面貌特别好,可你看看他的两条腿”。徒弟自己观察了一会儿,这才发现李小龙的两腿不一样长,一边长一边短,而且走路的时候脚跟还不着地。以前他也听一些算命的说过,走路脚跟不落地的身相的人,一般都活不长,难怪自己的师傅会发出如此感叹。
其实所谓算命,看相什么的都是一种迷信的说法。医学上的术语叫做“扁平足”,这是由于下肢长期负重太大导致双脚变得畸形,而在这种负担下,双腿不足以支撑长时间高强度地训练,李小龙属于先天的疾病,长期训练的话会引起很大的腿部问题,从而更近一步影响身体健康。
如果李小龙不注意矫正保养,他的每一次训练都是在慢性自杀,他本人也知道自己的这个缺陷,可他却并不介意,依然逆天而行,在这种身体天生不利的情况下,依然能够在武术方面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,背后付出的辛苦不是人们能想象的。
四、总结
其实李小龙的死因到今天依旧是个谜,有说是劳累过度的,有人说是吃了药而死,更有阴谋论被杀害一说,总之众说纷纭。李小龙的死不仅是中国的损失,更是世界的损失,而动作电影也从此开始断档,中国需要过个几十年才出了个*这样的功夫巨星,才和他比肩。
叶问对李小龙的预言,不知道是他早就知道李小龙身体的缺陷会带来的危险,还是和李小龙的死因本身就有关联。总之他的作品到今天还影响着全世界的影迷,对中国和中国功夫的推广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,今天和美国人提起中国人,他们第一个会想起的大概率还是那个BruceLee吧。